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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认为目前实行的1.4%的佣金标准是否合适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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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http://www.fdc86.com 时间:2008-6-29 17:59:31 点击[0] 评论[] [发表评论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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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份提交给南京市物价局的建议书中,该经纪人专业委员会代表南京900家房产经纪机构(房产中介公司)要求调整中介服务费,恢复到2004年7月以前2%的标准,其原因大致归纳如下: 1、在2004年7月,南京将房产中介服务费标准由原本偏低的2%下调到1.4%(成交房价的比例),近4年来,因物价上涨、市场供求关系变化,经营成本不断增加,特别是严令禁止“吃差价”的规定,导致中介企业难以维持; 2、南京的中介服务费率明显低于全国中介行业收费标准,如广州4%、北京3%、上海4%、杭州(按房价分档收取),与这些城市相比,南京1.4%的服务费率分别是北京的47%,广州及上海的35%; 3、在收费标准过低的环境下,一些中介企业为了求生存,往往违背游戏规则,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操作经营,影响和制约了中介企业行业整体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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